22日,四川仁寿县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据知情人称,死亡男女或因男方付不起高额聘礼,跳河自尽。男方父亲称,女方母亲曾带着女儿造访他家,提出如结婚需买一套房。男方家说买不起,女方母亲当场带走女儿。这对情侣最后短信提及过物质。
本来看到这条新闻的标题时,觉得特别无聊,连打开看新闻内容的欲望都没了,但最后还是打开看个究竟,还是让自己失望。让我想不明白的是这对男女,为什么连死的勇气都有了,为什么就没勇气私奔呢?说到底还是吃不了苦,还是对爱不够坚定?这样死了多可惜,难不成真的想学梁山伯与祝英台,死后双双化成蝶?
女方母亲要求得买房那也是希望女儿婚后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这样的要求也不算过,有什么事双方坐下来慢慢商量,实在没办法相信女方的母亲也会谅解,就算不肯那就私奔,等生米煮成饭带个小孩回来,女方母亲不也得承认,何必走上这条绝路呢?唉,说到底就是双方沟通不够,遇到点挫折就逃避。这样两个人都殉情了,留下年迈的父母该怎么办呢?唉,可怜天下父母心。
1:顺便做个调查:
结婚时,女方要求买房这理由过份吗?
2:有人说聘礼就是“卖女儿”的行为,您认为这种习俗有无存在的必要?
3:你能接受的聘礼是多少?
4:假如你没能满足对方父母所提的聘礼时,你会怎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