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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接受和审理投诉案件的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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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12-14 09:08:56 我有话说(13人参与)
1.为了规范社员来监察局投诉和监察局管理员受理投诉,特制定本规定。 2.监察局对于社区正仲裁(包括团长)以上管理员的任何投诉,只作收集,备案内版,交由10000号处理。 3.对于社区仲裁(团长)以下管理员和普通个人的投诉,请截图保存好证据,并在七天内在监察局发帖投诉,事件发生后超过七天投诉的,一律不予受理。 4.监察员受理投诉后,可以就原投诉帖推给被投诉人,也可以将投诉帖锁帖后另行发帖招集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当堂对质,通过盘问质证,查明事实真相,然后由监察员根据事实,依照社区相关规定做出一审判决。 如果被诉方在监察员推帖后48小时內不来应诉,监察员可以缺席做出判决。 如果投诉方在监察员推帖后24小时不来应诉,监察员可以撤销案件不再受理。 5.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24小时内可以向监察局长(监察局局长缺位时由副局长负责,下同。)提起上诉,24小时不上诉的判决即为生效判决,上诉案件由监察局长重新查明事实,并商请10000号以后,做出二审判决。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6.一审判决由监察员代表监察局发帖公告案情和审判结果,并推帖送达双方当事人。二审判决由监察局长代表监察局发帖公告案情和审判结果,并且推帖送达双方当事人。 7.对于监察局作出的生效撤职判决,作出判决的监察局管理员应当推帖送达各该区域、团队的仲裁及团长,各该区域、团队的仲裁及团长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执行。24小时内不予执行的,由监察管理员推帖10000号予以处理。 8.对于被告人家信骂人被判决封锁家信发言权的判决,监察局管理员应当推帖10000号,封锁被告人家信发言权。 9.原告人投诉后,被告人觉得原告人侵害自己在先的,可以在收到监察管理员推帖(原投诉帖)后24小时内提出反诉,反诉案和原诉案并案处理。 社讯社区监察总局(宣) |
13楼 发表时间:2015-12-14 14:22:32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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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时间:2015-12-14 14:22:09
最后一次动用权限,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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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时间:2015-12-14 14:21:35
回复10楼:我本是建议稿,现已修改定稿,如有变更,监察局会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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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贴已锁,仅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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