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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总局】关于社区封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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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2-24 18:15:57 我有话说(13人参与)
由于近期发现社区部分一级管理人员滥用社区封禁权限,部分活跃用户被无辜封禁全社区,因此监察总局重申以下几点请各区域负责人转达给本区域有社区封禁权限的管理人员: 一、请谨慎使用全社区封禁权限,特别是对活跃用户,应积极引导,对于影响不是极其恶劣的用户只允许封禁当前论坛,且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违规封禁用户全社区。 二、对于以下用户可进行全社区封禁,涉砸,涉黄,涉黑,辱骂他人,发布涉及煽动抗拒,破坏法律政治,使用昵称马甲辱骂管理员。以上必须截图保留证据,封禁原因也必须说明。原则上不允许封锁进入权,且不得超过24小时。 三、监察总局将不定期对社区封禁名单进行调查,对于违规使用封禁权的一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对于严重违规使用封禁权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监察总局将上报杨青处理。 相关处罚: 公职违反以上规定,一警告,二撤职; 私职违反以上规定,轻者罚币,重者关闭; 以上请各区域负责人严格执行,并转达区域内相关人员! 监察总局 2016.2.24 |
发表时间:2016-02-24 18:36:26
楼下以下请淡定,楼主所说团队则诺哈之内的官方团队,并非私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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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时间:2016-02-25 00:26:34
看楼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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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时间:2016-02-24 19:48:57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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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时间:2016-02-24 19:11:01
请问楼主,是不是管得太宽了,第一 私人团队是私人的,你无权管理私人团队,只能找我们协商处理...第二,我不知道你说的一级管理是什么管理,我只知道创始是你无权管理的,并且总局一 直都是处理团长以下职务...请不要把手伸得太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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