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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40万大办婚礼 丈母娘却不让新娘入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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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3-13 10:54:02 我有话说(0人参与)
是场热热闹闹的婚礼,结果没想到在婚礼当晚,女方的父母听说女儿婚后要和公婆同住,突然不同意这门婚事了。直接把女儿领回了家里,留下新郎一个人又气又恼... 更离奇的事,男女双方结婚证还没领,也省下了离婚这档子事,但是为了彩礼、嫁妆,又撕了起来... 男女双方家境不错 但女方更优越 陪嫁现金28万、两套房(租金)、金银首饰... 小玲(化名)是浙江省内某地的姑娘,在杭州工作。2014年初,亲戚给她介绍了一位来自对方姻亲的小艾处对象。小玲和小艾两家人都做生意的,条件都蛮不错。当然,小玲家相比要更出色些。 两个年轻人谈得蛮好,很快就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双方能结婚,可谓是亲上加亲了。 这期间,谈到具体结婚细节时,小两口想得也蛮细。 当时,女方商定好的陪嫁除了一些金银首饰,还包括2套房子(房子登记在女方父母名下,但往后的租金收益归小两口支配)、28万元的定期存款。 而小艾则给小玲买了钻戒、提供婚房,并出钱办婚礼、新婚旅游。 想再买套学区房 但又为享受买房优 小两口决定先办酒 等买好房再领证 谈妥了条件,那么按常理就要领证了喽? 但有钱人精打细算的毛病又犯了... 小艾名下在滨江区已经有一套房。但小玲觉得,婚后长远考虑的话,还是要为将来的孩子准备一套学区房,初定选在学区较好的西湖区。 考虑到领证后再买房,对小两口而言就是二套房了,首付比例、贷款利息政策在当时都不太划算。 所以小两口决定,先办酒,等小玲买好学区房后则再去登记领证。 丈母娘得知女儿婚后跟公婆住 当场悔婚,婚礼现场把女儿带回娘家... 去年5月,小两口热热闹闹地在杭州的五星级酒店里办了场婚礼。小艾说,他家里为此花费了近40万元 可是,就在婚礼当晚,丈母娘得知女的婚房在钱江新城,有130多方,有4居室,但女儿婚后要与公婆、小姑子同住,丈母娘认为女儿要吃亏了! 想到自家经济条件还错,且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怎么能受这种委屈? 这婚咱不结了!丈母娘当晚硬是没让女儿去入洞房,而是直接带回了娘家! 婚礼当晚竟然不入洞房,男方显然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为了礼金、嫁妆两家人又开撕 冲动老丈人打人被拘留15天... 再见还是朋友果然只是童话里用来骗人的,现实呢?两家人的纠纷就彻底升级... 女方说,男方还曾打过28万元陪嫁存折的主意,想要将这笔钱拿去还男方名下那套房的按揭款。“凭啥拿我的嫁妆还你婚前的房子?”小玲拒绝。 双方在老家一度闹得去派出所。其中一次,冲动的老丈人打伤了男方的家人,被派出所拘留了15天。 这下子,女方也没心思去买什么学区房了,更别提去和男方登记领证了。 而男方觉得,花了巨款办婚礼,却落得如此下场,这不是骗婚嘛? 于是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 双方各自退还钱财 一场闹剧就此收场... 首先向双方明确说,两人现在不存在夫妻关系,所产生的纠纷则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交往,如果明确不登记结婚了,那彩礼、嫁妆等应当予以退还。 男方提出,要求女方赔钱,说办婚礼的钱是男方出的,而收到的红包大部分都被女方拿走了。 小玲则说,当初陪嫁的首饰送到了男方家里,结果因为吵架而没去入住,首饰一直在男方家。 最终,经调解员调解后,双方让步:男方同意归还女方首饰,而女方则答应补偿男方3万元,并归还钻戒 |